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從2021年開始指導各地進行農村食品經營規范化建設工作,以實現《黨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提出的“用2-3年時間,建立規范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凈化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任務目標。目前為止,廣東已在各地級以上市建成370個農村食品經營規范化建設點,大部分位于鄉鎮中心位置,主要服務本區域5至10公里范圍內的居民。這些店鋪在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落實進貨查驗制度以及對在售食品的質量管控方面,均明顯優于周邊的食品經營店。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得到了顯著提升,推動了一大批農村食品經營店的升級改造。
近年來,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針對廣東農村社會與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實情況,側重于引導各地建設內涵與安全保障要求,不拘泥于標準和形式,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工作。明確規定參與規范化建設的食品銷售者必須為農村居民提供服務,并且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設與執行、經營條件、經營規范、定期自查等方面符合要求并保持較高水平。該項工作的核心關鍵在于引導和協助銷售者規范供貨渠道,突出重點人群的食品品種或者消費量大的品種。梅州市市場監管局按照“221”的模式開展規范化建設工作,即:明確兩個重點對象為農村學校周邊、偏遠鄉村和縣鄉路邊的食品經營店,重點品種包括糕點類、面包制品、散裝食品及奶類食品等;推廣兩種模式,分別是供銷合作社自建經營、助農服務綜合平臺或市場監管部門牽線,食品經營店與供銷合作社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種養殖基地等簽訂供貨質量安全協議的兩種建設形式;統一一個標準,開展農村食品經營店規范化建設工作,符合《梅州市農村食品安全經營建設標準及評價表》要求。今年還率先在全省推動農村食品經營規范化建設點全部落實臨期食品分類管理,進一步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的同時,推進反食品浪費的責任落實。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執行省委“1310”具體部署,積極推動“百千萬”工程,持續推進農村食品經營規范化建設,切實加強農村食品“進村入戶”監管,以提高農村食品安全和供應保障能力。